关于《年产8万吨生态型水性聚氨酯项目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3 0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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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浙江宏德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态型水性聚氨酯项目位于丽水水阁工业区9-3-5工业地块。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甲类仓库长度缩短1.2米,占地面积调整为123.37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23.37平方米;门卫位置向东北侧平移0.2米;甲类车间北侧新增冷却水罐;技术经济指标经复核后进行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5617.23平方米调整为15684.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5499.24平方米调整为15565.3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6232.08平方米调整为6219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0.39%调整为20.32%,建筑系数由32.42%调整为32.35%,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绿地率保持不变(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6月2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