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对象资金补助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8 16:06:04
信息来源: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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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开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丽经开〔2022〕45号)文件规定,经相关单位审查确认资格,组织验收通过,现将经开区2022年符合大搬快聚对象的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8日起至从2023年4月1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开区大搬快聚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如实反映存在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受理电话:0578-2626225。
附件 南明山街道2022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资金补助拟发放表.xlsx
经开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