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3000万米水性合成革建设项目》调整(第二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5 09: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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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年产3000万米水性合成革建设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G-19-3工业地块。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1#厂房门窗及女儿墙高度调整;2#仓库配电房调整,取消二层柱子,屋面改为钢结构屋面;综合楼天井尺寸调整及内部功能调整;空压机房、垃圾房、门卫2层高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91000.56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调整为92638.6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由29189.48平方米调整为29320.13平方米,容积率由1.674调整为1.704,停车位由310个调整为316个,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6月27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