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万套工业机械手臂项目 | 浙江省丽水经开区空港园区KG-01-30-3地块 | 浙江斯柯特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斯柯特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竞得丽水南城空港KG-01-30-3工业地块使用权,地块总占地面积14666.7m2,总建筑面积29500m2,拟在该地块新建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实施工业机械手臂项目。项目购置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数字式影像测量机、多功能铣床等先进生产设备,并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实施年产5万套工业机械手臂项目。 | 已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①项目下料粉尘处理设施为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扫沉降粉尘。②项目机加工粉尘处理设施为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清扫沉降粉尘。 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清洗废水定期回用于切削液调配不外排。 针对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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