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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关于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202633日关于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准时间

 批复文号

 原文链接

1

关于丽水市汇昌化工有限公司丽水市汇昌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品仓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2-12

丽环建202611

见附件

2

关于国工时代流体控制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各类智能智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2026-2-12

丽环建202612

见附件

3

关于浙江百斯特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精密铸件及2000吨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3-3

丽环建202613

见附件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