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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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25长深高速丽龙段和G4012溧宁高速龙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富岭枢纽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G25长深高速丽龙段和G4012溧宁高速龙丽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包括5处路线(4处单幅、1处枢纽互通)开展专项提升,58处高填路堤、斜陡坡路堤、深挖路堑、临水临崖工点防护能力和排水能力提升,41处路基路面排水系统排水能力提升,6座桥梁抗洪和抗冲刷能力提升,3座隧道洞口仰坡及端墙防洪抗灾能力及稳定性、洞内抗渗水涌水能力提升,37.096km桥梁护栏防护能力提升。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施工期工点出入口设置洗车池、沉淀池,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施工洒水抑尘、苫盖、及时绿化减少扬尘。一般不进行夜间施工。 2、营运期做好路面养护,路面清扫垃圾交环卫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传真:0578-205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