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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发布日期:2026-06-11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ZJZCLS[2026]018号

一、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发包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挂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FL-A-23地块主要开挖地面堆土及地面回填,场平标高控制在项目红线北侧枫林街道路设计标高+0.5m(±0.1m),根据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出具的《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地平整工程》勘测报告书(丽土测字号),总填方量约187747.1立方米,总挖方量约60417.8立方米。项目开挖方量用于本项目回填,不足方量由代建单位统筹解决。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工程等。设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发包最高限价: 250.5805 万元     

2.7下浮率范围:  13.0%-17.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

3.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响应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发包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4.1本工程发包公告于2026611日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lishui.gov.cn/)发布。

4.2获取发包文件时间:2026611日起至2026615上午11:00止,潜在响应人向代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8058243@qq.com,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及潜在响应人单位名称,所有报名资料一并扫描一个文档进行发送(不接收未报名成功的响应人参与投标,超出报名时间后不再接收响应人资料)。

五、定包方式:双随机抽取法,响应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响应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发包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发包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 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双随机抽取法”进行定包,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未推荐入围的单位不具备抽取资格,不可参加发包会议。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照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挂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

地  址:丽水市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50

联系人: 楼俊楠      

电  话:0578-2626282

 

代建单位: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周钱、吴子伟       

电  话:0578-2990563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和平路78-1号艾莱依工业园区3号楼501室

联系人:方政

电  话:0578-2157987

报名表-丽水南城富岭FL-A-23地块场地平整工程.docx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