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5 11:07:30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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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丽水南城枫岭街与处州大道交叉经西北侧。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22289㎡,总建筑面积354089.1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4578㎡,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541.81㎡,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06969.29㎡,架空层7699.94㎡,建筑总占地面积16638.92㎡,建筑密度13.61%,容积率2.00,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3287个(具体见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6日— 2025年8月25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