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大道(七百秧水库段)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国信招2025-025号
一、处州大道(七百秧水库段)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丽发改开审〔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331151-04-01-791271,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发包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442.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0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373平方米,其中新建人行桥481平方米,桥头处改造面积约682平方米,处州大道新建人行道约730平方米,现有七百秧水库堤顶平台栏杆拆除新建约145米、木平台翻新约150平方米。本次设计桥梁全长约140米,宽3.5米,连接公园内部游步道与处州大道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桥梁工程、附属工程及生态提升改造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七百秧水库以及处州大道内七百秧森林公园路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工程、生态提升改造工程、桥梁照明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完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招标控制价:368.4521万元
2.7下浮率范围:8.0%—12.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
3.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响应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10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发包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4.1本工程发包公告于2025年6月9日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lishui.gov.cn/)发布。
4.2获取发包文件时间: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潜在响应人向代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ejiangguoxin@126.com,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及潜在响应人单位名称,所有报名资料一并扫描一个文档进行发送(不接收未报名成功的响应人参与投标,超出报名时间后不再接收响应人资料)。
五、定包方式:两随机抽取法,响应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响应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发包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发包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 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进行定包,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未推荐入围的单位不具备抽取资格,不可参加发包会议。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照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 王强、霍帅志
电 话:0578-2600818
代建单位: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周钱、吴子伟
电 话:0578-29905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开发北路8号3楼
联系人:朱胜男、陈丽宇
电 话:0578-2705069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