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要求,为做好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次认定: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重新认定:2022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至2025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材料要求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政务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三、网络注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企业选择丽水市本级高企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同时应与该认定机构联系并确认完成注册程序。待当地认定机构核实并确认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填报、上传文件和材料打印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受理时间
2025年度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申报名单提交
2025年7月6日前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申报名单提交至邮箱:jcbkjk2024@163.com(材料标准详见附件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名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企业的近一年各项无违法证明由经发部统一与综合执法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并出具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交材料要求
第一批、第二批申报企业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前、8月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丽水市财政局北苑路190号406室(税务局税政股),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近三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台账》;
(6)《企业研发人员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包含研发人员的详细信息,如劳务合同、电话、岗位、薪酬发放记录等,社保清单)。
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提交材料要求
第一批、第二批重新认定企业分别于2025年7月18日前、8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910室(经发部科技科)。对 2025 年新申请认定企业,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对申请重新认定企业,抽取不低于 10%比例开展实地核查。请各企业现场准备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有条件企业可准备电子设备查阅申报材料)。
(三)现场走访认定时间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组织专家对第一批、第二批新认定申报企业分别于2025年7月21日至23日、8月18日至20日进行现场审核认定。
(四)申报系统提交时间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批、第二批申报企业分别于2025年7月28日前、8月25日前完成网络材料上传并提交。
五、其他
1、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全封闭评审方式。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
2、新认定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要点:
(1) 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原件(不得全部为2025年当年获得);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3)研发机构实地查看核实;
(4)研发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5)研发项目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科技科—李旦
联系电话:0578-2600130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910室
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政股—陈翊武
联系电话:0578-2293515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406室
3.龙江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余久明
联系电话:0578-2990630
4.水阁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叶秋伊
联系电话:0578-2638135
5.富岭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管靖鹏
联系电话:0578-2638062
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62号).pdf
附件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名单》.xlsx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