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年产6万吨聚氨酯树脂配套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丽水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03号 | 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 | 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厂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03号,注册成立于2006年5月26日,主要从事聚氨酯树脂的生产,厂区占地面积39686.08m2。根据《年产10万吨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万吨聚氨酯树脂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情况,企业设有两台3.5MW锅炉,在进行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万吨聚氨酯树脂扩能技改项目建设时,考虑到生产安全、稳定等因素,拆除一台3.5MW锅炉置换为8.17MW锅炉作为常用锅炉,保留一台3.5MW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项目采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且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新增8.17MW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产生烟气收集后接入新增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无新增废水。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隔声、减振。 固废: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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