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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5-06-13 14:34:31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


实施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形成了生态合成革产业集群,产业特色明显、集聚度高、带动性强、产业链较为完整。2024年开发区时尚合成革产值达112.9亿元,同比下降2.7%。时尚产业以生态合成革为核心,先后获得“中国水性生态合成革产业基地”、“全国轻工业先进产业集群”、“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全省首批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试点”等称号。

然而由于创新能力不足、公共资源分散、领军人物匮乏、引育模式落后等原因,造成产业发展受限于产品档次低、发展后劲不足、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困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通过研究创新、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人才创新、国际合作、创业孵化、数据信息、科技金融八大模块布局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层级明晰、支撑作用显著、示范效果突出的产业创新服务生态体系,有利于园区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加快推动产业朝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循环化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20号)和《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政发[2018]2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产业创新的源头供给,激活各类创新要素,补齐创新短板,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园区循环经济发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实施生态合成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作出批复(丽发改开审[2019]24号、丽发改开审[2022]45号,项目代码:2019-331191-73-01-825940),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地点和用地、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等内容。指导项目具体内容的开展。根据拟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项目选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268号,总用地面积62亩,总建筑面积77560平方米,一期改造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二期在地块南侧规划建筑面积415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建设省级合成革检测中心、合成革节能与过程强化工程研究中心、合成革绿色制造新材料与新技术研发中心、水性聚氨酯应用推广中心、水性聚氨酯应用研究中心5个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筑面积41560平方米,规划建设合成革产业材料图书馆、品牌展示中心、文创设计中心、共享办公、会务培训中心、云端秀场、文创市集街区、镜面水景广场等。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3月,建设时间:2020年至2024年。

截至2024年8月,合成革研发中心改造工程及合成革质量检测中心已完成验收工作,并投入使用;二期新建及一期外立面改造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二期时尚装修及园区修缮工程未开展。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可行性

项目估算总投资600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071万元,占总投资35.08%;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000万元,占总投资64.92%。

2020年申请到位专项债资金15000万元,2021年申请到位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2022年申请到位专项债资金10000万元,2024年申请到位专项债资金9000万元,累计发行债券39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底已使用36767.5万元,使用率为94.3%。

四、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根据本项目财评报告,项目收入实为以房产租金收入、培训收入、检测收入及停车场收入。运营成本主要由经营成本与税费组成。债券存续期内总收入247258万元,总运营成本35938万元,总收益211320万元,可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收益211320万元。

五、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按照资金募集计划,2020年1月已发行债券15000万元,期限15年,年利率3.63%,债券到期本息合计23167.5万元;2021年5月已发行债券5000万元,期限15年,年利率3.68%,债券到期本息合计7760万元。2022年6月已发行10,000万元,期限20年,利率3.26%,债券到期本息合计16520万元。本期债券9000万元,其中2024年9月已发行债券3000万元,期限20年,年利率2.21%,债券到期本息合计4326万元,2024年10月调整2024年2月发行的2024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五期)--2024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丽水南城防山洪排涝项目(桐岭溪段)专项债券到本项目6000万元,期限30年,实际年利率2.59%,预计项目融资到期本息共计62436万元。

六、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根据本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假设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无重大变化,相关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政府制定的地方发展规划能顺利执行,无其他人力不可抗及不可预见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下,本项目可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的项目自身收益为211320万元;对用本项目融资到期本息总计62436万元。从项目借贷本息支付、项目收益结果分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对本息覆盖倍数3.38,偿债计划可行。


七、绩效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房产租金收入、培训收入、检测收入及停车场收入为基础作为债券还款来源,债券运营期内收入合计247,258万元。各项收入明细如下:

1.1 房产租金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可用于出租的房产包括科技孵化器(带设备租赁)25712平方米、平台管理服务中心4728平方米、综合用房(为商服用房、写字楼)25084平方米,合计可出租面积55524平方米。通过对丽水市类似用房市场情况调查,科技孵化器(带设备租赁)首年月租金按照30元/平方米计算,平台管理服务中心首年月租金按照40元/平方米计算,综合用房(为商服用房、写字楼)首年月租金按照40元/平方米计算,运营期内每年增长5%。则运营期内房产租金收入为156568万元。

1.2 培训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将定期举办产业技术培训,按每年培训人次10000人次,每人次培训费2000元计。则运营期内培训收入为60000万元。

1.3 检测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拟将3#楼二层与三层建成一个合成革检测研发中心每年预计检测费收入约800万元。则运营期内检测收入为24000万元。

1.4 停车场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拟设置305个停车位,全部对外开放,首年按照每日20元/个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则运营期内停车场收入为6690万元。

该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总收入247258万元,总收益211320万元,扣除运营成本35938万元后,可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收益211320万元。能覆盖全部债券本息62436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与四川大学合作建立完善合成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与中国计量大学合作建设产业计量研究院,与丽水市质检院合作建设省级合成革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谋划国家级合成革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合成革技术标准创新联盟,争取水性合成革标委会(分中心)落户开发区。加快建设合成革产业大脑,搭建生态合成革产业链数据中心,打造碳排放数字化追溯、产业链图谱、运行分析、数字贸易管理、园区管理等行业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政府侧、企业侧数据汇聚和有效交换,探索合成革产业数据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建设时尚合成革会展中心,引入大型时尚秀、原创设计展示与交易等活动。

八、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该项目2024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结本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从中发现问题。目的是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有效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我单位进一步的决策提供更好的科学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涉及资金共计60071万元。

绩效评价范围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全过程以及项目资金产生的绩效(建设期),具体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决策、管理、产出。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

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决策(30分)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

立项程序合规性(4分)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4分)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4分)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3分)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3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立合理性(4分)

目标设立明确性(4分)

管理(40分)

专项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3分)

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3分)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3分)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3分)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3分)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3分)

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3分)

问题整改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2分)

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2分)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

财务管理有效性(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管理规范性(3分)

产出(30分)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数量完成率(4分)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质量达标率(4分)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完成及时性(3分)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成本节约率(3分)

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3分)

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3分)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3分)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3分)

运营成本情况

运营成本节约率(4分)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对于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大部分指标采用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指标业绩值与评价标准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过程管理的有效性等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

4、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5、评价结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2024年度综合体项目二新建工程及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总工程的100%,二期时尚装修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中,专项债资金使用按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丽经开[2020]36号)执行。

本次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产业创新的源头供给,激活各类创新要素,补齐创新短板,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园区循环经济发展。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建设期2024年度自评结果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决策

(30分)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

4

立项程序合规性(4分)

4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4分)

4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4分)

4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3分)

3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3分)

3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立合理性(4分)

4

目标设立明确性(4分)

4

管理

(40分)

专项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3分)

3

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3分)

3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3分)

3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3分)

3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3分)

3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3分)

3

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3分)

3

问题整改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

3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2分)

2

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2分)

2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

3

财务管理有效性(3分)

3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3

管理规范性(3分)

3

产出

(30分)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数量完成率(4分)

3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质量达标率(4分)

4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完成及时性(3分)

2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成本节约率(3分)

2

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3分)

3

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部分运营)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3分)

2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3分)

2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3分)

2

运营成本情况(部分运营)

运营成本节约率(4分)

3

评价总分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