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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5-06-13 14:27:28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丽水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度)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对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对空间区块进行分类引导,优化调整开发区原有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两区三片"的总体布局。近年来,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功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全市第1家、全省第21家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平台进一步提高。

目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道路、绿化、停车位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已无法满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不断增加背景下的需求,改造破旧路面,全面提升道路基础设施和绿化景观,增加停车位,能加快东扩的速度,增加城市社会服务容量和城市化进程,更好地为将来经济快速发展的东扩区块打下坚实基础。因此,为响应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项目道路、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主要内容及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提升改造道路全长约 12公里,道路面面积约2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燃气、强电弱电、燃气管道、交通标志标线景观及其他附属管线工程等。改扩建产业园,新建建筑约6万平方米,新建停车楼约2万平方米。新建综合用房约1.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厂房可出租面积约206,796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可出租面积约6,000平方米,宿舍楼用房可出租面积约34,0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940个、充电桩282个,广告牌450个。

2.组织实施情况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新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石牛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完工,成大街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10%,新能源产业园厂房改扩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北三路(江南路—采荷路)道路工程土方回填完成,科创街道路工程水稳层浇筑完成,启动新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一期)前期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分析专项债券资金到位、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进展,核实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发现相关制度执行过程,特别是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规范资金预算、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为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本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重点核查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通过查阅资料、询问查找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整体情况。在收集、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设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40分)、项目产出(30分)三部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得分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由评价组成员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平均得分,作出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接到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通知后,我们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并具以实施,主要包括:

1.基于目标导向,借助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和统一的指标对资金使用的过程和产出进行综合性地测量和分析,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三大指标评价、打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2.收集查看项目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关资料,判断项目立项依据及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制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看会计凭证,抽查单位部分款项拨付记录,发放清单等有关资料核对,核查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项目资金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专项债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截留、虚增、挪用项目资金。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介绍

我们通过查阅资料、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3分,评定等级为“优”。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我们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项目建设内容,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到位35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基本规范。绩效具体评分情况详见表3-1。

表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得分情况表建设期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

4

4

立项程序合规性

4

4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

4

4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

4

4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

3

3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立合理性

4

4

目标设立明确性

4

3

管理

专项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

3

2

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

3

3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

3

3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

3

3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

3

3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

3

3

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

3

2

问题整改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

3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2

2

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2

2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性

3

3

财务管理有效性

3

2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

管理规范性

3

3

产出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数量完成率

4

3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质量达标率

4

4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完成及时性

3

2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成本节约率

3

3

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

3

3

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

3

3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

3

3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

3

3

运营成本情况

运营成本节约率

4

4

合计



100

9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随着开发区建设加速推进,各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区域人口迅速聚集,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群众对基础设施需求不断提高,对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发区各附近基础设施破旧、缺少情况已有所体现,这不仅影响了开发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制约了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丽水南城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居民出行和生活条件,同时推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不仅是解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上的需要,更是推动和加快发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的需要。通过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改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立项程序合规性

目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全省统一赋码2209-331151-04-01-578562。丽发改开审(2022) 188号。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3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12月。

2.项目完成助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1)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

项目实施前,已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项前期工作按要求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未出现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2)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

勘察、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项目开工前已取得符合要求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和各项证照。

3.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2024年专项债券投向主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大领域,并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属于生态环保领域(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符合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

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相匹配。本项目概算149,0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49,007 万元,占32.89%(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00,000 万元,占67.11%。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具体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开发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其余预算管理制度、经费审批报销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参照开发区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良好。

2.专项债券管理

(1)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均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按照专门设置的预算收支科目单独核算和全面管理。

(2)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专项债券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3)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性

项目仅针对2024年的专项债券进行绩效评价,项目2024年共收到专项债资金35000万元,2024年实际列支24757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验收,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度一般。

4)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

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中的预期收入进行了测算,根据投资计划,本项目以租赁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车位收入、园区范围内广告牌出租收入作为债券还款来源,债券存续期间收入合计 238,212 万元,扣除相关支出37,403 元,项目收益为200,809 万元。

5)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

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财务评估报告预测项目各年度收支平衡,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和专项债券规模匹配。

3.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1)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有关信息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上进行公开。

(2)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已按照规定及时、完整的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更新,相关信息和资料更新及时齐全符合要求。

4.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1)财务制度健全性

为顺利实施本项目,项目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开发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了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而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除了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一标三规范”:新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建筑施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外,在项目建设中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3)管理规范性

在项目管理上,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外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了项目部,设置了会议室、工程队办公室、监理办公室、材料室等固定地点并配备了相应设备,业务支撑落实到位。项目调整均有审批手续,相关的项目材料较为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目前项目尚在建设期,还未竣工决算,暂未形成资产。

2.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202412月底,新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石牛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完工,成大街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10%,新能源产业园厂房改扩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其他项目均处于前期阶段,所以未进行验收,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要求,质量要求合格率100%;同时根据监理报告,目前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

3.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原定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实际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新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牛路提升改造工程、石牛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完工,成大街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10%,新能源产业园厂房改扩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北三路(江南路—采荷路)道路工程土方回填完成,科创街道路工程水稳层浇筑完成,新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一期)尚未开工。

4.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项目还未进行竣工决算,未形成资产。

5.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底,共发行专项债券100000万元,2024年发行并到位100000万元。项目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财务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发行65000万元,20年期;2024年发行35000万元,20年期。20年期假设融资利率为3.80%,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项目发行的专项债券合理到位,基本和项目建设时间匹配,没有出现闲置的情况,符合工程支付情况,未发生专项债券资金到处晚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

6.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内容,项目建成后,提升改造道路全长约12公里米,道路面面积约2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燃气、强电弱电、燃气管道、交通标志标志线、景观及其他附属管线工程等。改扩建产业园,新建建筑约6万平方米,新建停车楼约2万平方米。 新建综合用房约1.2万平方米,建成后停车位总数940个,新建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全面服务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和周边群众。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共收取厂房租金3.77万元。

五、主要经验、做法及有关建议

(一)优化项目管理监督体系,促进项目高效执行

单位深化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项目监管机制构建。定期组织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实施定期沟通机制与月度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捕捉项目实施中的难点与挑战,深入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项目顺利达成既定目标与时间节点。若项目执行条件发生变动,影响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使用,应立即反馈,并依据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同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项目进展与资金管理信息完整记录,为项目后续审计与绩效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绩效管理机制,提升资金运用效能

全面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合至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申报、执行监控、评价反馈等各个环节,形成包含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动态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的完整闭环。此外,通过强化绩效管理组织架构、加大绩效监督问责力度、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等措施,推动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实施。同时,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理论学习与实践,切实做好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自评及结果应用等工作,以最大化提升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主管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3 月 18日    

实施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53 月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