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千万工程”,全力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升级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两山”转化,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修订版)要求,结合大源村实际情况,编制了《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源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该《规划》已于2025年01月17日通过丽水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源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 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源村行政管辖范围(除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辖大源村、下章村、下大山三个自然村,总规划面积为5.5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22年;
规划近期:2023-2030年;
规划远期:2031-2035年。
2、发展定位
总体目标: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为指引,将大源村打造成为共同富裕样板村。
形象定位:“邻里共融,大美乡村,油茶基地,世外果源”。
4、村域空间格局
规划打造“一心、一轴、三区”发展格局。
一心:指大源村村公共服务中心,将其作为村庄发展中心;
一轴:指村庄集聚发展轴线,村庄集聚发展轴为下章、下大山向大源居民点集聚建设的发展方向;
三区:指集聚发展区(大源村居民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区,生态防护区。
本次公示时间开始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时间为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源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图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