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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0 10:56:58 信息来源:治水办 浏览次数:

20255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KG-01-25-1地块

浙江康龙钢业有限公司

浙江康龙钢业有限公司现厂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56号,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企业不属于化工行业,因此拟实施腾退搬迁。2024年,企业竞得丽水南城空港KG-01-25-1号地块,占地面积29239m2,拟实施搬迁,投资15000万元,建设厂房、宿舍楼等建筑,总建筑面积59116.14m2,利用老厂现有的3冷轧机组及检测设备,并新购液压机组、冷轧机组、矫直机、顶直机、天然气连续式辊底固熔炉、喷丸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0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迁建前后项目审批用酸量不变,不锈钢无缝钢管厂区内酸洗量约10000t/a,剩余10000t/a外协进行酸洗加工)。

 

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废气:1)酸雾:要求酸洗池和配酸池进行加盖密闭,并设置抽排风系统,确保酸洗池和配酸池一直处于负压环境。酸洗池和配酸池产生的酸雾由酸雾洗涤塔风机一并抽出送至三级碱喷淋塔集中处理,处理后酸雾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轧机油雾:项目在设备下方设置托油盘,旁设外置强制冷却系统,轧机油冷却后循环使用,可以减少设备油雾的无组织排放量。

3退火炉废气:要求对退火炉废气进行收集,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烟囱(DA002)排放。

4)机械加工粉尘:设置独立车间,在外表转抛机、内表面抛处配设侧吸式吸风罩,喷丸机为密闭运行,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喷码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避免车间浓度聚集,改善工人工作环境。

6)储罐呼吸废气:对储罐呼吸废气大呼吸用平衡管,储罐小呼吸废气送至酸洗三级碱喷淋塔集中处理,处理后酸雾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7)焊接烟尘:由于项目焊接工作量小,因此焊接烟尘产生量不大,安装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通过净化器吸气臂上的吸气头,在焊接烟尘未大范围扩散之前,引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排至车间外。

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废水:1项目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明管明沟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各类管线设置清晰,并用不同颜色箭头标识。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通过导水沟渠引入初期雨水池容积不少于160m3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退火喷淋冷却水补充用水,不外排。

4)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表1洗涤用水标准,部分排放,排放部分需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及修改单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六价铬、总铬、总镍)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水质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及修改单企业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0-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隔声、减振。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在厂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储存间面积为200m2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面积为300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传真:0578-205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