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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经开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5 14:39:31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5〕2号)和《2025年丽水市加力扩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丽发改资环〔2025〕3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激发消费潜能,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经研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家电、家居、3C产品销售的独立核算商户(含实体经营门店、电商商户)。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3)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对公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4)能够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按核销和审计要求,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5)具备较强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6)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

(7)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各自商户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二、活动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

三、活动报名方式

需提供材料(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七)无欠税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商户和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各执一份,全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38号1712办公室)或者将全套资料盖章扫描打包,并按照“单位名称+以旧换新报名”形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815955022@qq.com

邮件备注:2025年经开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商户报名

联系电话:0578-2600015

四、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商户,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商户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商户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商户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户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商户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商户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商务部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2).docx

附件2:承诺书(2).docx

附件3:门店目录表.docx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