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明莲[2025]006号
一、 2025年度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挂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标准以下工程施工发包实施细则》(丽经开〔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新做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新做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
2.3.工期要求:具体施工节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招标控制价: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792.08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标准段长2米,新建基础)263.2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标准段长2米,原有基础加斜撑)199.77元/米(含税);钢丝网围挡(1.2米高,高度不含基础)98.34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的50mm镀锌夹芯彩钢板修补,平均79.55元/米(含税);钢丝网围墙的网片修补,平均27.25元/㎡(含税);彩钢板围挡的1.0mm*80mm*80mm,2m长的镀锌方管立柱修补,平均24.94元/根(含税);彩钢板围挡的1.0mm厚度50*25,1.92m长的镀锌钢板包边,平均19.96元/根(含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零星修补及抹灰综合单价平均182.49元/㎡(含税)。具体做法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6.下浮率范围:5%-9.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5年 5 月 14 日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kfq.lishui.gov.cn/)发布。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5 月 14 日起至2025年 5 月 18 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点-17:00)潜在投标人向代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版发送(联系人:王鑫鑫18157830816,邮箱:277477093@qq.com)(不接收未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超出报名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人资料)。
五、定标方式:两随机抽取法,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参加。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投标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在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
六、工程结算方式:①结算方式按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并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②工程进度款每月计量一次,每6个月结算一次(视工程量可3个月结算一次),待监理单位核实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的85%;③工程结算经第三方中介咨询公司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1.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七、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挂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
联系人:楼俊楠
电 话:181578280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联系人:王鑫鑫、陈少娟
电 话:0578-2178552 1815783081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