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开区拟向社会发放2025年住餐、商超消费券,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参与商家和发券平台,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3月15日至4月30日
二、发放标准
住餐类:满100减40元消费券,满200减90元消费券,满300减150元消费券。
商超类:满100减20元消费券,满200减50元消费券。
三、商户范围
住餐、商超消费券报名参与商家需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从事餐饮住宿、商超经营的市场主体;
2.根据活动要求进行垫资,并按25%比例进行配资。
四、发券平台
1.有承担发放消费券工作经验,有专业团队负责消费补贴活动前期宣传以及平台开发工作,能提供消费补贴活动正常所需的配套服务;
2.根据活动要求按5%比例进行配资。
五、报名材料
商家报名材料:
1、申请表
2、承诺书
3、经营门店情况表
4、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企业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下载报名,个体户由经济发展部统一查询。);
发券平台报名材料:
1、以往举办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和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各执一份,全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线下材料提交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702办公室)
线上材料报送邮箱:1016309722@qq.com
联系电话:0578-2059011
六、报名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七、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商户,须与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
(2)商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商家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家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