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关于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7:10:42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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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加强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强化对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提升我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经综合执法部研究同意,现聘任朱彪、林志魏2位同志为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期限3年(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特此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