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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3年度)
发布日期:2024-07-26 15:19:14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对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一)建设背景

1、国内科技创新发展趋势

根据最新权威杂志研究表明,全球化与科技创新将会是影响世界最大的因素。全球化是让世界资源“最优化配置”的方式,得以形成最有效率的分工。科技创新则是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拓展全球经济新空间,主导全球经济态势的最重要变量。

近代以来,人类历史相继经历了三次大的技术革命,推动人类社会相继进入“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和“信息时代”,由此带来了世界经济的飞跃性发展以及国际权力格局的重塑。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太空技术、生物技术、量子科技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正在全面酝酿,由此推动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巨大发展,带来了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显著变化。

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在不断上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核心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有效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前提。

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稳步提升中,在国际市场上优势越来越明显,但也暴露着不足。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我国的创新指数综合排名在不断提升,从2016年的第25位,到2017年的第22位,再到最新公布的2018年第17位,我国创新指数首次跻身全球126个经济体的前20强。目前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优势主要集中在市场规模、专利数量、出口数量等方面,但对于一些更具含金量的指标,较欧美等高收入国家而言依旧处于落后水平,集中反映在监管体系效率不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和企业注销便利度不够,以及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显著低下等。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要想激活这个动力,政府必须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发展条件,大力发展建设科创中心创业园,通过聚合效应来拉动新的发展契机,支撑科创的实现。

2、丽水市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根据《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丽水浙西南科创中心发展规划2020》最新统计数据与发展态势,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SWOT态势分析,我们得出:

①丽水市科技创新优势:较往年,丽水市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健全,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

②丽水市科技创新弱势:丽水市经济规模小,科技创新能级薄弱,各类创新资源聚集度较低,带动能力较弱,区域辐射力没有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领跑型科技龙头企业数量少,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③丽水市科技创新机会:在浙江市级地区发展中,丽水市科技创新转换效率进步潜力较大,财政投入比例高,丽水市战略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区工业产值、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营收增长率处于较高水平,在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技术交易增长率方面处于三市第一;

④丽水市科技创新威胁:通过对比丽水、金华和衢州的科技创新现状,丽水市科技进步变化情况综合表现总体不佳,2018年,丽水科技创新产出处于浙西南三市最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周边地市有较大差距,另在科技成果转化绝对值方面处于浙西南最低水平。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是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历史关节点。从国际产业结构演进的经验看,由高附加值的现代科技创新服务业逐步取代低附加值的传统工业,是一个国家由工业化中后期走向工业化后期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发展中国家成功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必由之路。“十三五”期间,经济结构的变化趋势,要求我们必须把握增长、转型与改革的主动权,适应并引领经济新常态,尽快形成以科技型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加快发展科技创新型服务业,提高丽水市相关产业链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尽快使科创型服务产业成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本项目有利于加速开发区打造高端科创中心新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快速发展。

2、提升丽水市综合竞争力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是加快当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丽水浙西南科创中心发展规划》等,丽水市加强科创资源整合集聚力度,为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提供平台保障。用好现有创新智力平台,积极谋划高研院校合作,力争创造新的科技成果利用转化平台,加快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流动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及其配套服务的教育平台、信息平台、文化平台和法律平台。为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提供制度保障。精心设计好促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研发投入的扶持政策,出台科研成果通过市场环节实现产业化的奖励政策,梳理优化与科创中心建设相关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产业政策、竞争政策、教育政策等政策工具,通过优化使这些政策能对科创中心建成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是政府提升丽水市综合竞争力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当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3、是振兴浙江省科创大走廊建设的需要,是政府实现公益项目职能的具体手段,提高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浙江省进行了科创大走廊体系建设布局,并参与长三角科技合作契机,将坚持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工作导向,制定出台《科技新政》,突出高新技术攻关、高新企业培育,高新平台打造,积极推进互联网+、生命科技两大科创高地,加快“四廊两区一带”建设,着力构建了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浙江省先后启动了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绍兴科创大走廊、丽水科创大走廊等建设,合力提升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实力,为建设创新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已升级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区已经成为丽水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开发区目前重点扶持高科技创新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并成功培育了一批行业优秀企业。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重大项目来带动,特别是科技创新性强、附加值高的企业。本项目是建设浙西南科创中心平台,集聚一批高新技术创新型研究企业,将显著提升开发区科创能力,同时,将会为当地提供客观的经济产值和税收,因此,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

近年来,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科创工作,在推进创新引领上,成效显著,进步明显。但是,对照市委提出的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的要求,在“机制上,现有科技创新工作职能体系缺乏聚合力;动能上,现有科技投入对科创工作缺乏支撑力;平台上,现有科创集聚和转化平台稀少缺乏牵引力;人才上,现有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匮乏影响创造力。”

政府高度重视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工作,做好目标规划和协调服务工作,为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提供基础保障。建议要规划好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发展路线图,做到“三个注重”:注重创新体系科学性,注重创新体系整体性,注重创新体系层次性。建议成立科创中心建设协调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将碎片化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统筹协调起来。

为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涵养人才资源。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出台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健全高素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储备、评价、监督和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人才向我市集聚。重视现有人才培养,建议充分利用好丽水学院等本地院校的人才资源,引智入企,或在职创办企业,培育一批本土化的“科技大咖”“首席大师”和“丽水工匠”。

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需要;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提升丽水市综合竞争力水平,有助于地区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当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园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丽水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是政府实现公益项目职能的具体手段,提高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十分充分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本项目有助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是经开区开发期间的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发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项目符合丽水市委市政府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战略定位,推进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功能配套体系等支撑科技创新中心的各类体系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引擎,通过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完善创新平台打造工程、建设创新服务生态工程、开发绿色科技金融工程、推进创新人才引培工程、加快创新成果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本项目的建成将为经开区域的投资环境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开发建设的步伐,为打造以“生态型、低密度”为主要特色,具备现代产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高端城市功能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不仅更好的促进市政公益体系的功能完善,更是推动经开区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时对完善丽水市产业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本项目是高科技创新产业、规划布局状况的具体行动,能加快改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形态种类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完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和人才科技飞地建设,切实推进开发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作出批复(丽发改开审〔2020〕41 号,发展改革委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020-331151-75-01-122894),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地点和用地、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等内容。

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沅街与桥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 54,19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93,6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40,90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742 平方米。建设规模包括:新建 5 栋建筑及连廊,其中4 栋高层塔楼建筑,1 栋低层建筑。地上建筑包括办公、员工宿舍、展览、物业管理配套及市政环卫等用房,其中产业园服务配套用房面积 103,035 平方米、人才公寓面积22,605 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面积 15,300 平方米。地下1 层(局部2层)建筑包括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办公食堂等后勤用房。停车位共 4,152 个,其中机动车位 1,379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73 个。配套设置广告位 200 个。项目总投资143902万元,2021年8月开工,建设工期2021年-2025年。

截止2023年12月底,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装修工程完成12%,累计完成总工程量70.5%。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可行性

本项目投资估算143902万元,项目资本金47902万元,占33.29%(由财政资金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6000万元,占66.71%。

2021年申请到位债券资金30500万元;2022年申请到位债券资金10000万元;2023年申请到位债券资金14000万元,共累计发行债券54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已使用52010万元,使用率为95.43%。

四、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根据本项目的财评报告,项目收入为租赁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广告牌租赁收入等。运营成本主要主要由工资及福利费、项目修理维护费、物资消耗和税费等构成。债券存续期内总收入245107万元,总运营成本47297万元,总收益 197810万元,可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收益197810万元。

五、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估算143902万元,项目资本金47902万元,占33.29%(由财政资金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6000万元,占66.71%。

截至目前,2021年已发债券30500万元,2022年已发行债券10000万元,2023年已发债券14000万元,累计已发行债券54500万元。按照资金募集计划,还需要债券资金41500万元。

六、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据本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假设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无重大变化,相关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政府制定的地方发展规划能顺利执行,无其他人力不可抗及不可预见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下,本项目可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的项目自身收益为197810万元;对用本项目融资到期本息总计159898万元。从项目借贷本息支付、项目收益结果分析,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对本息覆盖倍数 1.24,仍有46961万元的结余资金,偿债计划可行。

七、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收入主要为租赁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广告牌租赁收入,2026~2045年相关测算如下:

一、租赁收入

本项目采用租赁运营模式,产业园服务配套用房面积103,035 平方米、人才公寓面积 22,605 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面积 15,300 平方米,产业园服务配套用房运营期首年租赁价格平均按 48 元/平方米计,人才公寓运营期首年租金价格按 40 元/平方米计,其他附属用房运营期首年租金价格按60 元/平方米计,首年按照 80%测算,每年提升 5%,提升至 95%后不再增长,各物业租赁价格每年分别按递增 3%计。首年各类用房出租收入为 6,497 万元,则运营期内租赁收入为 205,295 万元。

二、物业管理费收入

本项目物业费按照产业园服务配套用房、人才公寓、其他附属用房出租的面积计取,每平方米按照 2 元收取,每五年增加 0.5 元,首年物业管理费收入271万元,则运营期内物业管理费收入为 8,735 万元。

三、停车费收入  

项目建成后约有 1329 个停车位,临时租出停车位 65%考虑,每天平均按照5 小时,2 元/小时,每三年增长 1 元测算,增长至 5 元/小时后不再提升,一年按365 天计算,首年收入 315 万,则运营期内停车费收入为12,925 万元。

四、广告牌租赁收入

本次建设项目范围面积较大,项目建成后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的知名聚集到项目区块内,在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门厅、户外均可设置广告牌,初步估算可设置200 个广告展位(包含电子屏幕滚动)。每个区块 3,000 元/月,租金每年3%递增,首年出租率按照 80%测算,每年提升 5%,提升至95%后不再增长,运营期首年收入 576 万,则运营期内广告牌租赁收入为 18,152 万元。

债券存续期内总收入245107万元,总收益 197810万元,扣除总运营成本47297万元后,可用于偿还债券本息159898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当地就业。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闲置人口再就业,可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此外,项目的实施可带动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产生巨大而深远影响,对于搞活国民经济、增加国民收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完善片区功能,加快片区开发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有利于为当地带来人流、资金流、技术流,促进当地商贸业等的第三产业发展。有利于打造地标建筑,提升片区形象和品位。本项目为高层公用建筑,部分采用塔楼的建筑形式以及现代的建筑风格,加上亮化工程,将成为开发区的地标性建筑,有利于改善开发区城市界面,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和品位。

综上所述,该项目目标明确合理。

八、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该项目2023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结本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从中发现问题。目的是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有效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我单位进一步的决策提供更好的科学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资金共计143902万元。

绩效评价范围为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以及项目资金产生的绩效(建设期),具体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决策、管理、产出。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

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决策(30分)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

立项程序合规性(4分)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4分)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4分)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3分)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3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立合理性(4分)

目标设立明确性(4分)

管理(40分)

专项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3分)

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3分)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3分)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3分)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3分)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3分)

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3分)

问题整改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2分)

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2分)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

财务管理有效性(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管理规范性(3分)

产出(30分)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数量完成率(4分)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质量达标率(4分)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完成及时性(3分)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成本节约率(3分)

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3分)

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3分)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3分)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3分)

运营成本情况

运营成本节约率(4分)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对于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大部分指标采用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指标业绩值与评价标准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过程管理的有效性等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

4、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5、评价结论

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度已立项,并通过EPC招标后顺利开工。累计完成主体结构建设,装修工程完成36%,完成总工程量77%。

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债资金使用按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丽经开[2020]36号)执行。

本次项目完成后,将推进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功能配套体系等支撑科技创新中心的各类体系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引擎,有助于提升丽水市的综合竞争力水平。

《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期

2022年度自评结果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决策(30分)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

4

立项程序合规性(4分)

4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4分)

4

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4分)

4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3分)

3

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3分)

3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立合理性(4分)

4

目标设立明确性(4分)

4

管理(40分)

专项债券管理

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3分)

3

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3分)

3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3分)

3

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3分)

3

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3分)

3

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3分)

3

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3分)

0(在建项目)

问题整改

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

3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2分)

2

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2分)

2

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

3

财务管理有效性(3分)

3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3

管理规范性(3分)

3

产出(30分)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数量完成率(4分)

4

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质量达标率(4分)

4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完成及时性(3分)

3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成本节约率(3分)

3

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成本(3分)

3

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项目在建)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完成率(3分)

0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达标率(3分)

0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性(3分)

0

运营成本情况(项目在建)

运营成本节约率(4分)

0

评价总分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