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维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性聚氨酯开发项目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8 15:00:29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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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海维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性聚氨酯开发项目位于丽水南城水阁8-3-2工业地块。业主根据使用需求,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调整;甲类仓库建筑高度调整,檐口高度由18米调整为9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3812.52平方米调整为11914.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4212.80平方米调整为11770.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281.02平方米调整为3280.73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5325.92平方米调整为5258.10平方米,容积率由0.81调整为0.67,建筑系数由30.40%调整为30.01%,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7月29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