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容祺智谷总部基地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6 1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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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浙江容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容祺智谷总部基地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E-10-7工业地块。业主根据使用需求,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原2#、3#、4#厂房重新进行总平面及单体布局设计,取消与原2#、3#、4#厂房裙房连接部分连廊。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43487平方米调整为43492.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9148平方米调整为9137.56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2.81%调整为42.76%,容积率由2.03调整为2.04,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效果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7日— 2024年6月17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