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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19:04:35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结果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20日下午2:30-5:00,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双招双引大楼(南明路768号)4楼402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身份要求为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提供)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1张。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的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意放弃面试人员,请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2点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报考单位。

丽水水阁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0578-2638011;

丽水龙江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0578-2993297。

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3:委托书.doc

丽水水阁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丽水龙江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