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1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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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支持、鼓励和引导部分有较强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开发区经营主体增量提质,不断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现就《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18日(周四)前书面反馈至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吴方静;
联系方式:0578-2059680;
邮箱:296529768@qq.com;
联系地址:丽水市开发区管委会大楼710室。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