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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塘整治应急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5:37: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HQ[2024]005号

1.招标条件

2023年山塘整治应急工程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标准以下工程施工发包实施细则》(丽经开〔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公开“两随机”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程建设地点:黄田水库、雪坟山塘、乌弄堀山塘、金山寺山塘。

2.2 工程特征:2023 年山塘整治应急工程对现状坝顶进行整修,铺设透水砖;对上、下游坝坡进行修坡处理,下游坝脚砌筑干砌块石排水棱体,坝坡采用砼预制块贴坡坝体采用套井回填进行防渗处理,封堵原坝下涵管,消除坝体漏水隐患,对溢洪道进行衬砌改造,以提高过水能力,保证大坝防洪安全,按照山塘标准化建设标准增加相关管理设施,在山塘上游坝坡设置分段式水位尺,并标明特征水位,改造及修复原虹吸管详见施工图。

2.3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包含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2588471元

2.5 发包下浮率范围:8.0%-12.9%。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1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 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4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有效身份证明);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81578081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4 招标人定于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kfq.lishui.gov.cn/)上发布。

7.定标办法

公开“两随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50号

联系人:周文杰  

 话:15257807280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

联系人:张强

 话:1815780811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