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源村村委办公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9 09:09:29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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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建设的大源村村委办公楼工程位于开发区大源村。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7.89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652.69平方米,建筑密度51.31%,容积率1.10,绿地率25%(具体见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30日— 2024年4月8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