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丽晖智能装备项目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2 09:48:36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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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浙江丽晖智能装备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F-12-3-2工业地块。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仓库往西位移0.27米,化学品库往西位移0.24米。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65556平方米调整为64770.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由19855.18平方米调整为19816.2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5.56%调整为45.47%,容积率由1.50调整为1.49,机动车停车位、绿地率保持不变(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3月22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