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亿只碳性锌锰电池、5千万只碱性锌锰电池项目 | 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城LJY-B-40-3地块 | 浙江可令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可令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是一家专注碳性、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的企业。企业于2024年取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城LJY-B-40-3地块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11890m2,拟建设厂房、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7586.41m2。企业购置了拌料机、冲床、复压机、打电芯机、正极粉混合机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3亿只碳性锌锰电池、5千万只碱性锌锰电池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1)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封口废气、钢壳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印刷废气、覆膜上光废气、洗车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1)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隔声、减振。 固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印版、废锌膏、废抹布、废橡皮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活性炭集中处置单位再生利用。不合格电池、普通包装废物、废布袋、废过滤棉、锌饼边角料、印刷废纸、废树脂等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2 | 新增年产165万只关键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明路888号 | 浙江宏博汽配有限公司 | 浙江宏博汽配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5万只关键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明路888号,企业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上,引进电泳、压铸、热炼硫化工艺,新增电泳线、冷室压铸机、齿轮测量中心、热炼机、硫化机等设备,完善自身生产环节,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新增年产165万只关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1)注塑废气、热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至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烘烤固化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喷塑粉尘:由内嵌式喷台内壁设置的抽风系统收集,进入回收系统收集后尾气至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4)至屋顶排放;(5)熔化烟尘、天然气废气(压铸熔化):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6)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7)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线):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7)至屋顶排放; (8)抛丸粉尘:收集后接入防火防爆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新增)排放。 废水:(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两级物化混凝沉淀+生化AO池)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隔声、减振。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可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定期由“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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