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电动自行车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日期:2024-11-19 15:28:22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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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电动自行车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消防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刻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为了加强警示教育,特此公布这起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案例一: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遂松路256号
案情:吴某实施在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以上事实有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记录等证据为证。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吴某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消防安全提示
消防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应成为自己和他人的守护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合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
规范充电:充电时,请使用合格的充电设备和线路,避免在室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场所充电。尽量在室外或指定的充电区域进行充电。
提高意识:企业和个人都应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和自救技能。
加强监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举报违规:发现身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时,请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