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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16:57:48 信息来源: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浙江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及时掌握意向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并做好后续申报辅导工作,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

2025年度预申报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预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三、预申报流程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企业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表》(材料标准详见附件1)提交至邮箱:jcbkjk2024@163.com。

择优推荐原则:根据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人员占比、知识产权类型及数量、企业经营规模(规模以上企业优先推荐)、研发费用占比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分明细如下:

打分内容及分值

1、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15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5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

5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

5分

2、科技人员占比(≤5分)

科技人员3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含)10%—20%

3分

科技人员3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20%(含)以上

5分

3、知识产权(≤30分)

1项及以上(Ⅰ类)

注:仅有受理或受让方式的得分减半

30分

6项及以上(Ⅱ类)(每项5分)

注:仅有受理或受让方式的得分减半

30分

4、企业规模(≤30分)

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30分

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2000万元

20分

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含)—1000万元

10分

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下

0分

5、研发投入占比(≤20分)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含)以上

20分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含)—5

15分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含)—4%

10分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以下

5分

不予推荐事项:综合评分60以下;企业登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统计报表为0;企业类型属于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其他说明

部分数据无法精确掌握的,企业可以先行预估提交。本次填写内容仅作为后续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认定通过率的依据,不作为正式申报的判定依据。另,不参加本次预申报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请各企业按照预申报要求,尽早谋划,做好正式申报相关准备工作。若有疑问,请各企业咨询所属平台公司!

1.经济促进部科技科

联系人:李旦   

联系电话:0578-2600130

2.龙江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余久明

联系电话:0578-2990630

3.水阁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叶秋伊

联系电话:0578-2638135

4.富岭产业平台运营公司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5782638891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表(1).xlsx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