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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4 18:07: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4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五)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岗位,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www.lsrsks.com/);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lishui.gov.cn/)

(二)注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 8月15日18: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确认后不能改报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2:00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8月14日9:00-8月15日18: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7日8:30-8月19日9: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等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军人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重点为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凭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与浙江省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薪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财政国资部财审人员相关政策执行。其他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公告咨询电话0578-2626208;具体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详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监督电话: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机关纪委)0578-2600531。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