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5 14:51:32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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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0〕0024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沙溪亭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2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2530177。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公寓安排 |
1 | 维克多 | 航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彩虹城人才社区 |
2 | 杜德尼克 | 航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彩虹城人才社区 |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晟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