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以及丽水市科学技术局要求,为做好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省级研发机构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网址: http://kjt.zj.gov.cn/art/2023/6/19/art_1229225203_5127195.html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网址:
http://kjt.zj.gov.cn/art/2023/6/19/art_1229225203_5127197.html。
二、申报时间
1.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7日并完成申报系统材料上传并提交;
2.省级企业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并完成申报系统材料上传并提交;
3.省级高企研发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并完成申报系统材料上传并提交。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名单提交时间
拟申报2023年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填写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申报2023年省级研发机构企业名单》并提交至邮箱:jmjkjk202103@163.com。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企业的各项无违法证明由经促部统一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走访认定时间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促部联合丽水市科学技术局(时间另行通知)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认定,企业准备一式三份申报材料。
联系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促部科技科
联系电话:0578-2600062/2600130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609室
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申报2023年省级研发机构企业名单.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