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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5 10:30:17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202358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缙青路549号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缙青路549号,总用地面积35568m2,总建筑面积13409m2。项目购置天然气制氢装置空分装置气体充装装置等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建成一个高质量的气体生产基地,为周边半导体产业园企业提供高纯气体和电子气体,主要产品为高纯氢气、高纯管道氮气、液氧、液氮、液氩及特种气体等

未收到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水

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后期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脱盐水及去离子水制备浓水脱盐水及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外排水洗瓶及检测废水、循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分别收集后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

2、废气

①燃用装置自产解吸气作为主要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提高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等设备的密封等级,必要时宜采用焊接连接,对输送介质的泵尽量选用无密封泵等

车间安装通风装置,加强通风。

3、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

4、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及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气瓶、废滤膜、废RO膜、废活性炭(脱盐水制备)、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等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传真:0578-205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