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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15:23:21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2023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吨高纯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材料项目

丽水南城七百秧G-19-4工业地块

浙江百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百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扩大产能,竞得丽水南城七百秧G-19-4工业地块,占地面积30494m2,新增生产设备,建设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生产车间、成品车间、丙类仓库、罐区、宿舍楼等建筑,总建筑面积47537.77m2,实施年产10吨高纯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材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亿元。

已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废气:1)精制有机废气:项目在脱色釜投料口、脱溶釜出料口、离心机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离心机设置独立的小房间),抽滤真空泵尾气、减压脱溶冷凝尾气、烘房出气口直接与管道连接,上述收集废气进入三级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储罐呼吸气:项目原料储罐均安装平衡管,理论上可以完全控制大呼吸废气,小呼吸采用氮封装置,储罐呼吸气口对接管道,废气接入前述三级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真空升华废气:整个升华过程在密闭状态下进行,升华结束后极少部分固体颗粒与保护氮气通过设备自带的无尘一体化净化设备处理,最终至高空排气筒排放。

4)恶臭气体:项目恶臭气体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二是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反应釜、离心机、烘房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物料在釜与釜之间通过管道、泵输送。工艺过程采用三化一流,即管道化、自动化、连续化、垂直流。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进出料口、冷凝尾气等,项目在脱色釜投料口、脱溶釜出料口、离心机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抽滤真空泵尾气、减压脱溶冷凝尾气、烘房出气口直接与管道连接,废气收集进入三级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臭气通过溶于水或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另外,要求企业加强物料转移、贮存过程中容器的密闭性,物料容器及时加盖贮存,严禁敞开贮存。

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要求对废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处理池进行密闭加盖,污泥脱水机、污泥堆放区设置在密闭房间,采取措施后,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厂区外的影响小。

5)投料及包装粉尘:投料及包装粉料量都很少,因此投料包装粉尘不进行定量分析。项目在脱色釜投料口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粉尘进入前述三级水喷淋塔处理,粉尘排放量甚少。

6)设备清洗酸雾:设备清洗过程酸液浓度低,且清洗时间短,基本无酸雾挥发。盐酸、硫酸溶液配制过程会产生少量酸雾(HCl、硫酸雾),配酸反应釜顶部出气口设置集气罩,收集酸雾进入前述前述三级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7)食堂油烟:要求安装60%以上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

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的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针对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材料,如橡胶、弹簧、减震垫等;风机、水泵设置隔声罩,风机设备进出口要安装消声器;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固废: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硅藻土、废溶剂及杂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实验废物、废过滤网经收集后妥善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妥善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传真:0578-205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