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汽车灯扩产项目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60号 |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嘉利股份已通过商业竞拍获得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60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总用地面积6468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40.03平方米;嘉利股份拟将绿谷大道360号已实施的“一汽大众17051HL前照灯、17060尾灯、17045HL前照灯等系列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停产,对厂区内现有的生产厂房进行改造,同时在厂区内新建宿舍楼和厂房,以满足公司前照灯、后组合灯产品生产所需的注塑成型车间、组装车间、仓库以及其他生产辅助配套空间,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需求奠定坚实基础。原有项目停产扩建后,将形成年产160万只前照灯、40万只后组合灯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1)3号车间注塑废气:企业拟在注塑机融化和冷却成型的废气出气口设置集气罩,3号车间的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多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4号车间注塑废气:企业拟在注塑机融化和冷却成型的废气出气口设置集气罩,4号车间的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多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3)喷枪除尘粉尘:由除尘柜中的除尘袋收集。(4)焊接废气:企业加强车间通风。(5)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仅需进行粗碎即可,破碎时可加盖密封操作。 废水:注塑机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 固废: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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