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项的告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15:00:46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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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3日起施行《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丽科〔2023〕13号文件,原《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丽科〔2020〕21号)同时废止。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兑现材料通过浙江科技大脑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2023年8月3日前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上传申报(如需线下提交兑付材料,请将扫描件提交至邮箱:jmjkjk202103@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受理和补助。
联系人:丽水经开区经促部科技科—杨承
联系电话:0578-2600130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609室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