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关于拟拨付2021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9 18:25:35
信息来源: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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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丽科〔2019〕12号)有关规定,确定拟拨付2021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56160794.52元(资金明细详见附件1)。现对拟拨付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拨付资金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对公示吴异议的单位请填写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至邮箱:jmjkjk202103@163.com。
联系人:杨 承 0578-2600130
邮箱:jmjkjk202103@163.com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1702室
附件1:2021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2:承诺书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