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6 1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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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区国企)注册为股东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等材料将开发区国企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开发区国企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与假冒开发区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78-2059116
三、电子邮箱
kfqgzb2022@yeah.net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