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经济合作社丽沙村职工招待所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10:11:09
信息来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丽沙村经济合作社丽沙村职工招待所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A-12-1地块。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26.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98.8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727.5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80.61平方米,容积率1.7,建筑密度24.22%,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83个(具体见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5月23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 0578-2990162(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