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经开〔2021〕85号)、《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省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业。
2.列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1)公示文件名单企业。
二、兑现材料
1.申请表(系统在线填报)。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公示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及受理时间
1.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开发区】省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申请专栏,系统网址:https://xtbs.lishui.gov.cn:1444/front/index.html#/home),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2021年度省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申报操作流程》。
2.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上传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受理和补助。
四、其他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如实提交相关奖励材料,对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追回财政资金。对涉及违法的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科技科—钟善楚
联系电话:0578-2600810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1702室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省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申报操作流程》.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2022 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