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丽经开〔2022〕6号),我局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3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良蓉
审计组成员:陈晶晶(主审) 周赛燕 赵晔 胡涵
附件:1.审计承诺书
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3.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审 计 承 诺 书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根据丽经开审通〔2022〕3号审计通知书,你局将对我单位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就我单位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们已按《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了本单位的会计报表,我们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我们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是建立在下列基础上的:
(一)提供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是完整真实的,全面反映了本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
(二)提供的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完整真实的。
(三)被审年度的所有交易(收支)事项均已入账,重大的期后事项均已在会计报表中作了相应的调整或披露。
上述情况如有不符,愿按照《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对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丽经开〔2022〕6号),我局将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时间:2022年3月9日起。
三、举报电话及邮箱:
1、审计组工作联系电话:2600016
审计举报投诉邮箱:lskfqjcs@126.com
2、审计纪律监督电话:2600227(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3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审计组名称 | 审计组长 | ||
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的意见及评语: |
被审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在审计结束后送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