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潘田村18号 | 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98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厂区高温灭菌厂房第一层进行医疗废物高温灭菌技改建设,厂房一层面积990平方米,购置高温灭菌全自动生产线等生产设备进行医疗废物高温灭菌,项目投产后,维持现有蒸汽灭菌处理医疗废物3000t/a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现有污水站预处理,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项目高温蒸汽灭菌、破碎等过程产生废气采用“除菌过滤器+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达到《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的表3及其他相关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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