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开发区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拟政策奖励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 14:17:24
信息来源: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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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丽水市现代服务业综合发展的十条意见》《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快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发改部、经促部对2021年度开发区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改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评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现将拟给予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政策奖励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至12月08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奖励有异议,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开发区发改部反映。
附件:2021年度开发区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拟奖励名单
联系人:徐项,联系电话:0578-3993100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部
2022年12月02日
附件:
2021年度开发区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拟奖励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奖励额度 |
1 | 丽水市民康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5 |
2 | 丽水市城建测绘中心有限公司 | 10 |
3 | 浙江金赋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0 |
4 | 浙江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 |
5 | 丽水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 | 10 |
合 计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