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报,我大队审查核定,确定2022年度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家,现予以上报,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建议开发区管委会予以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保留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92家)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9家)
1.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2.浙江华大树脂有限公司
3.浙江大邦聚氨脂有限公司
4.浙江顺虎德邦涂料有限公司
5.浙江闽峰化学有限公司
6.丽水市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开发区沙溪加油站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吴垵加油站
8.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
9.丽水市创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丽水市恒顺化工有限公司
11.浙江优克塑胶有限公司
12.丽水市通海燃气化工有限公司
13.丽水市中国石化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富岭加油站
14.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15.丽水市中国石化石油经营有限公司七百秧加油站
16.丽水耐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17.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8.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丽水市中油灵山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二)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27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嘉利(丽水)工业有限公司
3.丽水丽峰布业有限公司
4.丽水富兴康布业有限公司
5.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6.浙江合力革业有限公司
7.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8.浙江新旭合成革有限公司
9.浙江豪登合成革有限公司
10.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
11.丽水市聚新科技有限公司
12.浙江新邦实业有限公司
13.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
14.浙江金潮实业有限公司
15.浙江利马革业有限公司
16.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浙江大峰合成革有限公司
18.浙江旭利合成革有限公司
19.丽水市南平革基布有限公司
20.浙江鸿利锁业有限公司
21.浙江王氏电器有限公司
22.浙江快乐树减震器有限公司
23.浙江双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4.丽水佑夫针织有限公司
25.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6.浙江天力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27.浙江奔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32家)
1.丽水市悦珑湾酒店
2.丽水盛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江泰广场分公司
3.丽水市莲都区凯震商务宾馆
4.丽水市南城广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丽水国际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6.丽水上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8.丽水市白路民宿管理有限公司
9.丽水市品秀量贩歌厅
10.丽水市楠诚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
11.丽水市南城广场宾馆
12.丽水市天翔网吧
13.丽水市飞天在线网吧有限公司
14.丽水市绿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5.丽水市天胜网吧
16.丽水市莲都区遇见酒吧
17.丽水市成隆超市
18.丽水市尚购生鲜超市
19.丽水悦皓娱乐有限公司
20.丽水壹加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1.丽水市锦之尚酒店有限公司
22.丽水市莲都区日润足浴店
23.丽水市莲都区鸿成足浴店
24.丽水鑫秀迪娱乐有限公司
25.丽水市莲都区凯万生鲜超市
26.丽水市微秀时尚娱乐有限公司
27.丽水市足盛塘足浴会所
28.丽水市莲都区鲜品汇生活超市
29.丽水市莲都区家馨酒店
30.丽水市咆哮网吧
31.丽水绿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2.丽水市发到家贸易有限公司
(四)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6家)
1.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2.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
3.丽水市文元学校
4.丽水利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
6.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五)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3家)
1.浙江省烟草公司丽水市公司配送中心
2.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金山门科技有限公司
(六)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1家)
1.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七)国家机关(1家)
1.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
(八)高层公共建筑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2家)
1.丽水上尚广场综合楼
2.万侨国际大厦
二、新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家)
下列9家单位(场所)符合《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新增为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家)
1.丽水南城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余庄前综合供能服务站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6家)
1.丽水市莲都区泰合道足浴店
2.丽水市莲都区梦多多酒店
3.丽水市麦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丽水红新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5.丽水市莲都区时尚纯歌娱乐会所
6.浙江万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2家)
1.丽水市中科技工学校
2.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三、撤销的消防重点单位(9家)
下列9家单位(场所)经重新认定,不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撤销:
1.丽水市新帝豪商务宾馆(关停)
2.浙江东正皮革有限公司
3.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7.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水阁经济开发区支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2月28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