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图片信息园区动态公示公告安监公告消防动态开发区住房保障环保公示科技创新绿色集约
当前位置:首页
>> 园区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春节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留丽过年

市外员工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13:45:39 信息来源:宣传科 浏览次数:

各规上工业企业:

根据《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稳生产的政策意见》(丽防指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春节期间留丽过年(除夕、初一、初二)的市外员工(非丽水市户籍人员)给予发放500元消费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规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这三天留丽过年的非丽水市户籍(非九县区)市外员工。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时间:1月18日(星期二)前。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申领表(附件2)、纸质版企业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地点:纸质材料申领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交至开发区管委会16楼1614办公室(工作日),其中Excel电子版申领表发至847256740@qq.com邮箱。

三、发放方式

消费券采用电子券方式,“云闪付”为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由50元、100元两种消费券组成,其中50元2张、100元四张,合计共500元。一张消费券需一次用完,不找零。

四、使用方式

(一)使用时间:2022年1月27日-2022年3月31日。

(二)接受使用商家:丽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MT新嬉里超市(金桥店)、丽水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丽水市楠诚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丽水市解甲归田共创水果超市等6家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娜,联系电话:0578-2059019。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企业和员工要诚信、真实申报,本次消费券申领情况将计入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企业要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统计和核对工作。

2.若员工改变留丽计划,企业负责人及时统计上报至开发区经贸局和“云闪付”平台,积极配合收回发放的消费券。

3.消费券使用需安装“云闪付”软件,丽水市人民银行会尽量安排相关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各企业要在附件2右上角注明需服务的银行机构,最好选择工资结算或者业务往来较多的银行。

附件2 2022年春节期间留丽市外员工消费券申领表.doc

附件3 企业承诺书.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