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1-06-23 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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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承担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交流、考核和人员出国(境)等管理工作;
2.承担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聘任、工资管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管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管委会机关组织人事统计工作;
5.负责区内人才的引进、培养、服务等工作;
6.负责开发区内机关、街道、农村、非公企业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编制党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
7.负责委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监察工作。
8.负责区内统战工作;
9.指导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10.负责管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1.负责管委会机关派驻部门及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设5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干部人事(人才)科,组织(两新)科,机关党建(机关纪委、机关监察)科,工会服务科。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人员编制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股级职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