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各相关产权人: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8-1地块中南部(遂松路318号),原为浙江乔尔多合成革有限公司,现被收购后,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要求改扩建,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新建内容:取消锅炉房,减少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取消配电房及厕所,减少建筑面积193平方米;取消仓库,减少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取消综合楼,减少建筑面积721平方米;取消污水处理池、油罐区;拆除车间一西侧11.14米,减少建筑面积225.47平方米,扩建车间一,增加建筑面积466.53平方米,增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933.06平方米;拆除车间二西侧6.34米,减少建筑面积204.40平方米,扩建车间二,增加建筑面积585.1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0.08平方米),增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30.24平方米;并对车间一、二外立面进行改造;新建配电房及水泵房(建筑层次为二层,建筑占地面积119.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8.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新建泵房,建筑层次为一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0㎡,建筑面积为30㎡;新增8个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后项目计算容积率为0.86,建筑密度为43.56%,绿地率为17.44%,机动车停车位21个。(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 6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4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78(刘);0578-2600178(周)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