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2 1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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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劳社保局关于丽水市本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5号)文件要求,经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劳动监察处和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申请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日。若该项目申请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绿谷大道238号5楼509室,电话:2600165)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6#厂房、综合楼 | 浙江耐和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