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17: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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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丽水市科技局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部署和考核指标分解,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确保完成园区2021年度认定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择优推荐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流程为:企业填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科技科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市局评审、发文公示→上报省厅备案→企业证书打印。
择优推荐原则: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规模以上企业优先推荐)、研发费用占比(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统计报表为0 的不予推荐)、研发费用归集规范性、知识产权类型及数量等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推荐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50家),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推荐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40家),第三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推荐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30家);系统全年受理。
三、材料上报要求
按市科技局发布的《省级科技型企业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
请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尽早谋划,做好申报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承
联系电话:2600130
联系邮箱:1229651213@qq.com;
附件:1.《省级科技型企业申报指南》
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2021年3月4日